丁山
朱成学、华彬清、李飞(简称朱、华、李),1948年7月6日晨7时许在南京三汊河北河口码头被国民党特务秘密逮捕。
这突发事件,不只震惊京华学界、中大和南京地下党市委领导,敌特机构以至国民党高层更是“如获至宝”,欣喜若狂。①
敌特之所以如此,剖析起来,一、朱、华、李被认定是中大“红得发紫的学运领袖”(“首都警厅”“主审”“王专员”语)。二、案发于敌特机构按蒋介石6月上旬手谕,紧急炮制完成“南京学生中奸伪重要分子名单”后不久,而朱、华、李在这“黑名单”中位于前列。②三、“王专员”在秘密审讯中说,“你们并不是我们抓来的,而是你们自己送上门来的”,语似幽默,其实欣喜之情溢于言表。
他们之所以会突然被捕,敌档说得清清楚楚:“西效警察局三汊河警察所,接据密报,汉中门外二道埂子一带有奸匪谍组织潜伏,乃饰巡官黄焯生,陈攸康严密注意侦查,经旬之监视,于本月(7月)5日”,将唐世贵、陶元贵捕获。陶元贵供,今(6日)晨7时,在北河口将送中央大学学生赴巢县黄立河。“该所即于6日晨5时许,派警刘麟等以陶元贵为眼线赴北河口将中大学生朱成学、华彬清、李飞捕获。”③至于“告密者”是谁?至今仍是一个“谜”。
案情还要说说朱、华、李他们撤退去解放区和被捕的过程。
大约1948年6月上旬,中共南京市委决定他们首批撤离南京去解放区。朱传达上级决定时说:“‘五二二’事件后,国民党高层已决心大规模镇压南京学运,中大将首当其冲,而中大公开系统党员已经暴露在敌人面前,因此决定首批撤退。”当时说是去浙东四明山游击根据地。在华、李去上海隐蔽一些日子后,6月26日左右又通知他们速回南京隐蔽。
下面是朱在这段时间(6月26日至7月5日)活动的回忆:
“组织上决定我们撤退到皖北巢县解放区之后,中大地下党总支确定原总支委员张植年打前站,先去巢县黄立河探路、接头。6月底7月初,中大总支分管撤退工作的刘文干告诉我:“张植年来信了,他已到达安徽巢县,此路可通,你们可以准备动身。”刘并交给我与校外地下交通接头的时间、地点和联络暗号。
“我遵照刘的指示,7月初一个下午,穿了西装裤、白衬衫,戴着黑眼镜,到延龄巷④中段去接头。到时,只见一个穿着白褂子、戴草帽、手拿一把雨伞的人向我走来,并向我说“今天天气很热啊!’我说‘是啊!’这样,我知道他就是我要找的交通员,接上了关系。他(后知他叫陶元贵)说:‘这几天去安徽的轮船没有,还不能走。⑤有了船,我带你们三人走。’接着,他与我约定下次碰头的地点在新街口。过了天把,我们在新街口会面,他仍说‘还是没有船’。接着,又约定下次会面的时间、地点是7月5日在汉中门外黄顺兴茶馆。第三次碰头主要是说定7月6日清晨到水西门外北河口码头会合,船票由陶买,一起乘轮船去巢县。”
7月6日一早,他们乘着一辆马车高高兴兴地经新街口、水西门到了北河口码头,在茶馆等候“交通”的出现。他们焦急地等候了大约三刻钟,近七点时,一个上身穿白大褂农民模样的“癞痢头”离茶馆约50米~60米处出现,朱快步迎了过去,问“票买了吗?船马上就要来了。”对方没精打彩地答“等一会儿再说”,话音刚落即往回走。朱无可奈何地迅速返回茶馆,当朱刚坐下,李、华问“这个人是谁?”朱答“交通”。朱话音刚落,三个便衣特务已走到他们桌旁,其中一个狞笑着问:“你们是中大学生吗?!”谁也没搭腔,三个特务就同时拔出手枪,恶狠狠地说“跟我们走,我们所长有请!”当朱、华、李被押着走进码头附近的三汊河警察所时,一眼看去,那个‘癞痢头'已在那里,他们悟到:“交通叛变了。”
前述敌特介入本案是从“接据密报”开始的,这里所说“接”是直接接到“告密者”的“密报”,还是“接上级转来”的“密报”,无从考证。至于接密报时间,敌档有“经旬日之监视”语,可断定为24日或25日。25日前后,“交通站”有何活动,陶在“特刑庭”供说:“最近又叫我送一个人到匪区巢县黄立河去。”此人是否就是为朱、华、李他们⑥打前站的张植年,无从考。陶元贵说过:“第三次接头后,我从汉中门茶馆回住所途中,,发现身后有‘尾巴’(特务)跟踪,陶就在二道埂子大兜圈子,终于把‘尾巴'甩掉”这情节来看,朱与交通员三次接头是在敌特“监视”之下的。
从上所述,朱、华、李被捕的前前后后,给人的深刻印象:一,他们去解放区是自觉自愿的行动,驱动他们的主要是“爱国心”,为解放全中国作出贡献,具有“好男儿裹尸在疆场”的信念;二,从组织上决定他们撤退去解放区之后,他们一切行动处于被动状况,完全按组织指示办,因而他们是无可职责的,即使朱在与交通员三次接头中,处于特务控制(监视)之下,朱亦是无辜的。
应对突变的出色谋略
朱、华、李突然被捕,可以说,很像晴天霹雳,面对这样突如其来的震撼,说一点不“惊”是不合情理的。但应该说,这“震撼”也只一刹那,而且,他们虽“惊”并未“慌”,更谈不上什么“失措”。事实确实如此。当他们被押进三汊河警察所时,一眼看去,见到那交通(“癞痢头”)低着头蹲在警察所的墙角落里,事情清楚了一大半:“交通”出事了。
他们三人被押进警察所之后,所里警察只指定他们坐在外屋的长凳上,并未审问。当轮船气笛狂叫后,他们抗议说:“船要开了,还不让我们走。”对方未予理睬。半个多小时后,一辆马车到来,警官指使他们三人上了车,由一位随车而来的警察手持长枪押解着去石城派出所。马车正要起步的时候,押解的警察突然下车回所,驾驶台上马车夫亦下车小便。这时,马车及其周围只剩他们三人,朱轻声自言自语地说:“要沉着,不要害怕,无论如何不能承认C.P.”。李、华虽未搭腔,但点头示意。几分钟后,警察、马车夫一一走上驾驶台,马车不急不忙地驶向汉中门。一路上,他们虽没有讲话,但思绪万千,神情也趋于平静。
车到汉中门石城派出所,押解警察走下驾驶台,指使他们坐在门厅长凳上等候处理,而他径直走进派出所办公室。半个多小时,他们无人过问,其间,朱提议清理一下要销毁的东西。他们把身边照片等撕碎后丢进大门墙后窨井里。
半个多小时后,派出所里走出一个警官模样的人,对朱、华、李说:“跟我来。”他们走到大门对面的员警宿舍,警官把他们分别关进三间房里去,一人一间。
警官没说什么就离去。这三间房的中间有门洞互连相通;朱在中间,华、李分在东西两头。华所在的那间有四张床,一张床上还“熟睡”着“便衣”(床边没警服)一人,至于是否即为逮捕他们的“便衣”,无从辨认;房门边,坐着一“小青年”(约十二、三岁),权作“看守”。朱在那中间房里,不息地低着头走来走去,正在考虑此案怎么发生以及如何应对等。华、李在房间里不多走动,但也在想着今后怎么对付敌特的追问。
在那“熟睡”着的“便衣”睡醒并离去后,华试着问“小青年”:“能否请你替我买一点烧饼、油条,我还没吃早饭。”他答:“现在快吃午饭了,那还有烧饼、油条卖。”华又问:“附近有没有杂货店,有没有信纸信封邮票卖?”他答:“有杂货店。”华给了他远多于买信纸等的几倍钱,他不只买来信纸、信封、邮票,还替华寄了信,至于是否寄出,不得而知。
朱、华、李关在这里达五个多小时,午饭三人共餐,除“小青年”外,无人监视,他们并未多说话。在“小青年”离开时,朱说:“你们两人什么也不要承认,都推到我身上。”有一次小便,朱、华巧遇,朱说“不要紧张”,华答“不紧张,我托那小家伙寄了一封信。”朱问:“寄出没有?”华答:“难说。”朱又问:“写了什么?”华答:“只说了我们在码头被捕。”
第一次审讯:当天上、下午,石城派出所分别对陶、唐、其他涉案人和朱、华、李进行了审讯。
审陶、唐等,事后得知,他们作了彻底的叛变,把如何参加地下城工部、参加共产党、接受地下交通任务、特别是接受送中大三学生去巢县黄立河等,一一作了“坦白”。
审朱、李、华,先审朱。问:你这次准备去什么地方,答:到合肥。问:到合肥干什么。答:准备到合肥谋事。问:你如何认识陶元贵、唐世贵。答:我不认识他们。问:他们说今天是送你们到巢县黄立河去,时间是今早7时,地点是北河口。答:我不认识他们,他们乱说。问:你说的都是实话。答:是的。
审李、华,较简单,只问:你可知道朱成学是去匪区吗?答:我们是去合肥女中谋教职,关于什么姓陶的不姓陶的,不清楚。
审毕,大约下午5点多,朱、华、李被押着,走出派出所大门,一眼看去,见到离大门不远处,停着两辆马车,周围麇集了一大批人(约有几十人),熙熙攘攘,有的孩子喊着“抓了三个大学生”,有的叫“他们是共产党”,有的老人说“作孽呵,又抓大学生了!”好几名警察以长枪挥护着让出一条路,朱、华、李气宇轩昂地走上马车。今天一早一晚,他们同样乘着马车,基本跑在同一条路上,心情却很不一样,但无所畏惧几乎没有差别。
到西郊警察局后,朱、华、李身边的手表、钢笔、钱全收走,但把他们关到了同一囚室。此牢房似乎原为一大厅屋,改装后一分为三:左右两侧各有两囚室,中间过道通向前厅。
朱、华、李关入右侧一囚室后,“看守”(狱吏)即离去。整个牢房除他们外,空无一人。他们沿墙角坐定后,以朱为主,抓住了这难得机遇,进行了一次极为重要的交谈:分析了他们当前的处境,探讨了他们应对突变应该遵循的原则,以及如何对待今后面临的考验,从而形成了他们争取变被动为主动的应对突变的谋略。
交谈是朱提议的。他说:今天一天变化很大,完全没想到,有些问题还不清楚。现在我们要利用在一起的难得机会,统一认识,统一口供。华、李问:这是怎么一回事?朱说:我也弄不清楚。看来,“交通”出了问题,至于他怎么会被捕,我也不晓得。不管他怎么出卖,我们的身份他并不知道,我们的关系没有交给他,是由另一条线带到那边的。今天审讯中,我否认认识“交通”,审问的警察说“交通”交代他送我们到巢县黄立河,我答他乱说一起。 华、李插话:审问的警官也谈到“交通”说他送我们去“匪区”,我们说是到合肥女中找工作。朱接着又说:我们是否承认到解放区去,我们口供要一致,不然,敌人会分化我们,各个击破。我看,去“匪区”这点不能不承认,人证物证俱在,很难顶得过去,硬顶反而被动。李、华先后说:你不承认到“匪区”去确实不行,因为你直接与“交通”接头,我们是否可以坚持说去合肥找工作,与你同路,也就起走了。朱说:我与“交通”讲好是送我们三个人去那边,他一定讲了 ,你们坚持说是到合肥,敌人是不会相信的。我认为,我们三人都得承认是到解放区去,承认反而主动。但是,我们承认只能到此为止,绝不能承认是C.P.“新青社”社员、民盟,更不能供出组织,出卖同志。李、华说:当然不能承认是党员、新青,不能供出组织,出卖同志,你放心,我们一定能做到。华说,承认去“共区”也会带来不少问题,首先,敌人会追问:“去干什么?”朱说:这一点我们也要一致起来,是否可以说,我们大学毕业,找不到工作,有同学介绍合肥女中要聘教员,我们就到合肥去联系;在去合肥的途中,路过巢县去参观一下,看看“共区”究竟好不好。这样说,是否可以自圆其说。李说:敌人追你怎么认识“交通”,你怎么说呢?朱答:我到时候,推到一个人身上好了。华说:现在也要想好,做好准备。朱说:我可以推到张植年身上,是他介绍我认识“交通”的。李、华都认为把张植年拖进我们案子不好;朱说,不碍事,他已经到了解放区,敌人想找也找不到他。华说:你怎么能肯定他已到了那边。朱答:我晓得,他到了那边并有信带回来,信上说安全到达。华又说:有何必要牵连到张植年,你可以随便说一个名字,特务也无可奈何。朱说,造假名不好,特务也不会相信,相反会弄巧成拙。李说:还有一个问题敌人不会放松。就是我们三人是什么关系。朱说:你们是我动员你们去“共区”看看的,既然一起去合肥,也就一起到巢县那边去看看。华、李表示同意。朱接着说,今天机会很好,统一了认识,统一了口供,可以归纳为三原则:第一,我们决不承认自己是党员、“新青社”社员、民盟;第二,更不能供出党组织,不能泄露党的机密,不能出卖同志;第三,我们三人一定要互相信赖,同舟共济,警惕敌人挑拨离间分化瓦解,彼此决不出卖谁。口供定了,不要变来变去。此外,我们还要有这样的思想准备:作最坏的打算,争取最好的前途。敌人是不会轻易放过我们的,因此,我们要坚贞不屈。我们还要考虑到我们的表现不单单是个人问题,还代表着南京学运,是南京学运的面旗帜,南京几千双眼睛都在看着我们。敌人把我们送到保密局的可能性是存在的,不论在什么情况下,一定要坚持,即使敌人枪毙我们,我们也要像一个 真正的共产党员那样坚贞不屈,慷慨从容就义。“人生自古谁无死,留取丹心照汗青。”接着,李将文天祥在狱中所作的“正气歌”一字不漏地背了下去。朱又说:假如我们真的走上刑场,我们就要挺起胸腔,跟着我高呼口号。华深受感动地说:“生要站着生,死要站着死。”这时候,夕阳从墙端窗户照射到他们交谈的地方,李就景深情地背诵了史可法五言绝句:“战鼓咚咚响,西山日已斜。黄泉无旅店,今夜宿谁家?”华感动得泪潸潸而下!突然,狱吏顿顿地来到,喊:朱成学搬到隔壁去。他们感到“太刹风景了!”朱无可奈何地迁到隔壁牢室。这时夕阳已西下,牢房渐渐昏暗。
朱迁到隔壁后通过板壁缝隙与李交谈,其中重要的一点:朱说,我们是中大学运的风云人物,这是众所周知的,敌人也很清楚,但我们可以把自己说成是没有参加什么组织的进步群众,刚进步的学生,因为对国民党政府不满,就参加游行示威。敌特有一种老观念,认为共产党一般是躲在幕后指挥,让进步群众出头露面,冲锋在前,我们何不利用其老观念呢?你与老华商量一下。华表示同意,说可以作为-一种策略。这名为“统一口供” ,实为共商应对突变的谋略战略、策略,在往后与敌特的较量中所起的积极作用怎么估计也不为过,可以说,它赋予他们三人以强大的精神力量。
当天深夜,西郊警察局进行了第二次秘密审讯。先审朱,警官问:你叫什么名字。答:朱成学。问:你是中央大学学生吗?答:是。问:你预备到哪里去?答:到合肥。问:到合肥去做什么?答,我们大学毕业便失业,对现状不满,想到“共区”那边看看,如果“共区”情况不好,那就到合肥当教员。问:你在学校里参加过什么组织吗?答:没参加什么组织,只是当过学生自治会副会长。问:你们哪几个人一起去?答:我和李飞、华彬清一起去的。问:陶元贵等是替你们带路的吗?答:是准备替我们带路的。他问:你怎样认识陶元贵、唐世贵的。答:我只认识陶元贵,其余不认识,系经人介绍认识的。
审华、李,问答大体上与审朱的问答类似,华、李是按照统一口供对答,而且,并未问参加什么组织问题。
7日上午9时许,朱、华、李被押解到保泰街“首都警察厅”看守所,关进与小偷、盗窃、凶杀犯混杂在一起的囚室。此囚室不大,而已关着10余囚徒。朱、华、李进入囚室后,囚徒好奇地问长问短,得知他们是大学生后,问了不少问题:为什么关进来,犯什么法,学校晓得否,并说如果没有犯罪只要学校保释就可以出去;谈到与狱外联系时,说有两个渠道:一是这里三天两头有人释放或移送别处,给点钱可请他们带信出去,送到学校或邮寄。二是这里送饭伙夫给点钱可以帮人不经狱方检查寄出去,信封、纸,他可代买。说者无心,听者有意。
接着,他们三人聚到囚室角落,互相交换了昨夜审问情况后,朱说,统一的口供是可行的,我们还要有思想准备,今后不会这么轻松过关,当前最迫切的问题是要想方设法使学校里知道我们关在哪里,他们知道后定会闹起来,迫使敌人把我们被捕公开出来,不让敌人把我们无声无息地“失踪”,关到“保密局”去。怎样使学校知道我们被捕并关在这里呢?他们联系到“囚徒”刚才的谈话,提出这样的问题:给谁写信呢?他们异口同声地说:不能给熟悉的同志写信,这会连累他们的。朱说:争取社会关系营救是允许的,可以给亲戚写信,他们收到后就会找学校行政询问,这样组织上也就会晓得。随即,他们花了些钱通过“囚徒”买到信纸、信封,草草写了四封信。当信还没有写好时,在囚室外派饭的“囚徒”来催他们快写,说“伙夫马上要走了!”这样,他们仓促地写完信并交给那“囚徒”前,没能互相传阅,也没给朱看,因而信里向亲戚求救的语气有点过份,以及用词不当没被发现并纠正。而且,也没考虑那“囚徒”这么做是真心助人还是搞的“圈套”,事后也没注意信交给“伙夫”时是否为“狱史”发现、信有否寄出……这些信尽管主观上是企图从秘密渠道(不让狱方知道)寄给亲戚的私人信,但不能不是一个失误,对华来说,为这失误后来付出的代价不小,成为解放后深陷“左祸”、没完没了的批斗、长达10年的“审查”的由头。
当天午饭后不久,看守所警官突然把他们调开,关进三个单人“囚室”,气氛顿时紧张。深夜,首都警察厅先后提审朱、华、李,这是白色恐怖极严重的第三次秘密审讯。
关于审朱的情况,朱在他遗稿上说:看守把我领到一间大办公室,房里有一二十个人(特务)陪审,主审名为“王专员”,一人记录。主审叫我坐中间,问:你叫朱成学吗?答:“是的。”他说:“你来的正好,你早就榜上有名,今天送上门来,求之不得。”说罢,把一份黑名单递给朱看。朱看到他自己的名字旁边,有穆广仁的名字。接着,他说:“你是‘共匪’分子,你要老实交待你的领导人和组织关系。”答:“我不是共产党员,我没有参加过什么组织。”他说:“华彬清、李飞已经交待,他们是党员,是你发展他们入党的。”答:“我不是党员,怎么能发展他们入党呢?”他说:“他们都已经供认了,你还狡辩。”答:“他们乱说,由他们负责。”王说:“你们都是年青有为的人,你们虽然这样做,但和前几天你们中大有个同学为了情杀案而被捕是不同的,他没有出息!不管怎么说,你们是出于爱国心,你说对吗?”他接着说:“但不要以为我们对你客气,你要交待组织关系。”答:“我没有参加什么组织无从谈起。”王说:“你这样为‘共匪’卖命,有什么好处。你年纪轻轻的,你枪毙了,他们不过为你开个追悼会吧,何必呢?”旁边有人插嘴,说:“朱同学,快交待吧,否则,你要吃苦头的。”朱说:“我没有什么东西好交待。”接着,王拍桌站起来,说:“那末,我要问你,陶元贵是什么人?”答:“他是跑单帮的商人。”王问:“你怎么认识他的?”答:“我大学毕业,准备到合肥去教书,路过巢县‘共区’,想去参观。因路途不熟悉,由同学介绍,请他带路的。”王再说:“这个同学叫什么名字?”朱故作姿态不肯讲的样子,说“不能讲,讲了,你们要抓他的。”王说:“你讲吧,我们不会抓他的。”朱说:“叫张植年。”朱说完,他就叫朱回囚室。
审朱后,隔了一会儿,审华。审华与审朱有些相同的,不赘;不同之处:王追问华是否共产党员,华说没有参加;他说,朱已供认,华说那是他的事,我没参加,朱也没介绍我参加;王问,你是不是民盟,华说什么民盟,我从来没听说过;王又问,谁要你出来竞选学生自治会主席的,华说,那是政治系同学推荐的,这大家都晓得,你问问我们班上的冯允生(注:三青团小头目),他可以证明。王最后也拍了桌子,说你太不识相,有你苦头吃!
最后审李。王问的问题与朱、华大同小异,不同的是:王追李是否共产党员时,说朱成学已供认,你还不承认;王并追李飞民盟关系追得最凶,李矢口否认参加民盟。
审完朱、华、李已凌晨4点多。突然,哨子声大作,随即警察全副武装紧急集合,并喊朱、华、李收拾东西到过道集合。他们三人走到一起后,朱得隙轻声说了一句:“到时不要忘记挺起胸膛。”身旁警察并没听懂其含意,只看了朱一眼;华、李懂得朱暗示“可能上刑场枪毙。”随即,一警官指挥约二十余名警察把朱、华、李拥上卡车并围在车前部,陶元贵他们在车尾部。卡车上路后循鼓楼向下关方向驶去。这时天已大亮,马路上不少学生携着行李赶乘公共汽车去下关火车站,朱、华、李多么盼着其中有熟悉的同学能注意并发现这卡车载有其战友驶向“刑场”,从而转告中大在校战友啊!
卡车绕过下关火车站,驶到火车轮渡附近的下关水上警察局停了下来,警察把朱、华、以及陶元贵他们“卸”在水上局接待室后,乘原车返回。
朱、华、李“移监”水上警察局,进“斗室”(一间10平方米多一些的仓库改建而成的牢房,其中分为两囚室,每囚室设固定的够三四人平卧躺着的木板床,床与木栅间只够一人站立,但不能转身),并受到与外界严格隔绝的管制:二三小时看守(狱吏)轮值一次,坐在牢房门口,虎视眈眈,监视“囚犯”一言一行。
他们入“囚室”后,在床边坐了一会儿(定神)后,即躺下交流了夜审情况,深感他们在西郊局“统一口供”这一着抓得很及时,抢先一步为打退敌方首次猛攻而作了准备,同时强调敌人并不会死心。把他们三人无声无息地从此“失踪”的威胁并未过去。
接着,他们对警厅“紧急移监”行动也作了分析,认为:一、这意味着警方并不甘心首次交锋的败退,还想从他们身上“扩大战果”;此外,也意味警方无意让这次破案“功劳”恭手让人夺去,不会轻易把此案移交保密局。二、更为重要的是,警厅与中大邻近,它感到万一“五二二”事件重现,将极为被动,难以收拾。
朱、华、李“移监”水上局,实际上是警厅把他们寄押此地,水上局只监管,侦讯仍由警厅负责,并派属员黄俊吾坐镇监视,记录他们三人每天的一言一行和动静,逐日上报,并规定:不放风(户外大小便派人跟着),不得与外界联系,防止走漏消息,夜间双岗巡监。
他们关进“斗室”后,情绪很快表现轻松自若,常常引吭高歌,唱学运中的革命歌曲,也唱如管夫人的“小黄莺儿”……。其实,他们常常思虑的事是:警厅再来猛攻(提审)。在水上局十天里,警厅、特刑庭先后“提审”他们七次。第一次是“主审”找朱“谈话”。王说,警厅到中大没找到张植年其人,“你要老实交待你的组织关系。”答:“我没有参加什么组织,无从谈起。”他又威胁说,你不要以为政府对你客气,前几天委员长一发脾气,不是把一个师长都枪毙了吗?一个师长总比你能干吧!答:我没看报,不知道这个情况。王又说,你过去一贯反对政府,参加罢课,游行示威,你能写个悔过书吗?写了就可以出去。答:我过去所作所为都是一个民主国家人民应有的权利,也是宪法所允许的,没有错,写什么悔过书。王说:你要好好考虑你自己的前途。第二次是主审逼李飞供认参加“民盟”事,还威胁民盟某叛徒要前来对质。李坚决否认曾参加民盟一事。第三次是主审找华“谈话”,主题是劝说华写悔过书,其手法是软化对方意志,“诱君入瓮”。华的对策是按照他们商定的“一个策略”以软磨对软化。王说:你不要误入岐途跟他们走。你不是有很好的姨妈吗?要听姨妈的话。你还有很好的爱人,何必走那条路呢?如果写个悔过书,可以提前释放。华则反复强调没有做错,有何过可悔;为了释放而无缘无故写什么悔过书,不是太丢人了吗?没人看得起,工作也难找。王说:找不到工作,欢迎你与我们一起工作。答:那样人们更瞧不起,不干。这样,不了了之。
水上局12日奉命追查朱、华、李曾否通过这里看守寄出信件泄露他们关押地点,他们巧妙地保护了这位看守。据《中央日报》某记者后来对朱说:“蒋委员长”原来打算把你们秘密处死,“幸亏《中央日报》把你们被捕消息登出,否则你们很危险。”“委员长看到我们登的消息大发脾气。”
16日晚,他们被暗示:明早你们将离开这“斗室”,往“特刑庭”去。他们听到这消息后,心情虽平静,但思绪却不简单:告别“斗室”,关到公开司法机关审讯,不管怎么说,这意味着“长期秘密关押”这种风险基本过去,也标志着他们“三原则和一策略”谋略取得初捷;但也不能不注意到“前途还难卜”,风云变幻莫测,不确定因素太多了,蒋介石两次杀气腾腾的“讲话”,言犹在耳,敌特能就此罢休,特刑庭为军统所控制,其狠毒比之“警厅”有过之而无不及。朱说了这么一句:“不能太乐观,还得作艰苦的斗争!”
挥斥谬言 申张正义
7月17日一早,朱、华、李怀着既“高兴”又“惶恐”的心情走进“首都特刑庭”看守所。直至8月上旬,他们虽与外界隔绝,但已开始有点突破,能风闻到“中大营救非法被捕同学委员会”已成立,营救会数度访特刑庭庭长,提出集体探监要求,为庭方拒绝……
8月上旬,特刑庭检察官顾如纶在看守所办公室提审朱、华、李。顾挨次问了他们三人过去问过的问题,三人所答也与过去所答一样。顾问:“你们想到‘匪区’去投奔共产党?”朱说:“我们大学毕业后,想到合肥去教书,路过巢县‘共区’,想去参观的。”他说:“你们一向反对政府,在学校闹事,你们这些青年人不好好读书,何必走那一条路呢?”朱说:“我们原本没做什么错事,平常和同学一起参加了一些学生运动,这次只不过想去‘共区’参观罢了。”李、华接着说:“我们的确没做什么错事,我们都是年青人,出于热情,要求政府进步。像这种情况,不应该起诉罢!”顾说:“你们别装糊涂了!”说罢,就拿起公文包走了。
8月24日,特刑庭公开发表对朱、华、李的“起诉书”,检察官以“内乱罪”提起公诉:认为朱、华、李“潜往匪区”“窃据国土”,以非法方法颠覆政府而着手实行,“过去又参加历次学生闹事”,“应处以重刑”,根据是“中统局”等机关“调查”所得捕风捉影的“事实”。
过了几天,义务为他们辩护的律师薛诵齐去狱中看望朱、华、李。薛律师说:“我查看过你们案卷,检察官起诉主要是两个问题,一是去‘共区’参观,一是在学校参加学生运动。开庭时,我将根据法律为你们辩护。”趁此三人在一起的机会,也议论了他们自己如何辩护问题,经商定,以朱为代表进行辩护,华、李补充。后来,他们三人在放风时又偷偷议论了一番:敌特是不会放过我们的,如今我们可以利用公开审判的场合,以自我辩护的形式,申张正义,可以它的宪法为武器向蒋介石法西斯独裁政权开火!
8月23日,特刑庭开庭公开“审判”朱、华、李。他们从看守所押到特刑庭时,路经三女中门口,遇到营救委员会的彭义厚等,朱与彭说了几句话,看守见到他们讲话就来干涉;他们走进特刑庭,看到院子里有几十、上百旁听同学被阻庭外,互相招手示意,朱、华、李内心万分感激。他们被传进庭后,就挺胸昂首走上法庭。开庭后,“审判长”,挨次问了他们姓名、年龄、籍贯、职业后,“检察官”顾如纶起立宣读“起诉书”。读毕,朱答辩说:“‘共区’为中国领土,宪法规定人民有迁徙自由、旅行自由,我到‘共区’参观,是人民应享的权利,何罪之有,至于过去参加历次学生运动,这也是宪法允许的,人民应有集会、游行示威之自由,根本没有犯法,而且,请愿是经中大系科代表大会通过决议才举行的,本为全体同学的意愿,绝非个人能够策动。有何罪责可言!至于“思想左倾”,不知这是根据什么标准?左倾而为犯罪,又不知根据哪一条法律?说到“不满现实”,可说正是国民对国家忠诚的表现,因为不满,才希望改进,这又犯的什么罪呢?总之,“起诉书”上所讲诸事,我们既无“意图”,更无行为,实在构不成所起诉的“危害国家”的罪名。经此一驳,检察官只好先退庭走开了。审判长问:“你参加罢课游行示威,不是反对政府吗!?”朱辩说:“政府使得内战频仍,物价飞涨,民不聊生,人民应有批评政府的自由!”审判长又问“那末,你和陶元贵是怎么认识的?”朱说:“陶元贵是跑单帮商人,因我们到巢县‘共区’的路不熟悉,请他带路。由我同学张植年介绍认识的。”接着,审判长又问华、李关于去解放区、关于是否共产党员、民盟,是否参加五二〇等。华、李均按统一口供答辩。最后,辩护律师薛诵齐说:“朱、华、李三人他们过去参加学生运动,现在到‘共区’去参观,都是法律所允许的,何况他们都是青年学生,政府应本着爱护青年之意,宣判无罪。”遂即退庭。
8月28日,特刑庭开庭宣布“朱、华、李”案判决:“朱、华、李”以“共同意图破坏国体,窃据国土,而预备着手实行”的罪名,判朱有期徒刑六年,褫夺公权六年,华、李各有期徒刑五年,褫夺公权五年。审判长还说了一句:如不服本判决,在十日内可上诉最高特刑庭,说罢就退庭。
回牢后,朱、华、李商议:上诉还是不上诉?他们这样分析:敌人没抓到他们主要问题,就这样也可以了。反正,五六年差不多,而且,敌人快完蛋了,坐不了多长的牢。但是,考虑到不上诉,表示他们认罪了,这在政治上不利,还是应该不服上诉。决定后,通过探监同学和营救委员会商量,他们表示赞成。于是,他们写了不服上诉的状子。不几天,听到检察官顾如纶也不服原判上诉。据闻,这是国民党最高领导的意思:量刑太轻,应判重刑!
10月间,中央特刑庭裁定,认为事实不清,发回更审。10月底、11月初,特刑庭重开审判。对华、李审问依然如故,但对朱审讯时,审判长问:你是“共匪”城工部的秘书吗?朱答:“不是。”他说:“在城工部,你不是做过记录吗?”并拿出一些文件向朱幌了一幌,说:“有此为证。”朱一再说:“没有这回事。”他说:“你写个名字。”朱用毛笔写了朱成学三个字。审判长拿去以后,就和左、右审判官交头接耳说了几句话后,说:“笔迹完全相同啊!”左、右都点点,随即退庭。事隔不久,又开庭宣读最高特刑庭判决:判处朱有期徒刑十二年,华、李徒刑五年不变。判朱重刑根据:“共匪”城工部秘书。这是国民党反动派极其卑劣的伎俩:捏造事实,诬陷迫害!
朱成学是真正的英雄好汉,在敌人如此阴险狠毒的诬陷面前,他仍然若无其事,对华、李说:不用多久,我将与你们同时出狱。
狱中英勇抗争护战友
1948年9月29日晨间放风,看守宋吉祥趁“犯人”在庭院自由活动时,突然闯到“勇”字牢房搜查。这时,华正在院子里盥洗,忽听有人喊叫“搜号子”,就匆匆赶回牢房,看见宋在彭原(被捕前为南京地下市委工委委员)的地铺上乱翻一气,并从彭原的被子底下搜到一本昨晚华给彭原传阅的进步杂志(由与华关系较好的另一看守秘密买来)。这时华意识到,如果杂志被搜走,后果不堪设想,不仅会使已在保密局上了多种“刑”的彭原受到新的迫害,还会连累同情华的看守。于是,他急中生智,快步上前,猛地从宋手中把杂志抢了过去,说:“这杂志是昨天我接见家里人时送进来的,已经所里检查过,你为什么拿走?”这突如其来的举动,使宋愣住了。宋定了一下神后,反问:“我为什么不能检查?”华答:“查号子是值星官的事,你有这个资格吗?”宋结巴着说:“我去报告值星官!”就恼怒地跑走了。此时,彭原和同牢难友已回牢房,也看到了此事,华与彭原立即将那本进步杂志塞到了牢房门口大便桶底下,并急忙找到一本《中华教育杂志》顶替。倾刻间,值星官杨濂与看守朱吉祥来到,气势汹汹地质问。华将事实经过说了一遍,并指着盖有看守所“验讫”印章的《中华教育杂志》说,“经过检查的东西再搜走,是没有道理的。”杨濂无可奈何地说:“你应该好好说么,为什么抢呢?态度要注意!”
9月30日,特刑庭根据看守所报告,开了专庭审判,认定华彬清“品性恶劣,不守所视,并有唆使群犯围殴看守,企图暴动之行为”,对华加了手铐、脚镣,关进黑牢,与患重病的重犯同睡于潮湿的泥地之上,并罚停止放风,庭审时华拒绝签字。事后,彭原报告事情真相⑦,经众多狱友向看守所长周灏(事发时休假)“说情”,所长认可。11月2日经特刑庭长司法行政部长核准除镣,恢复在监自由。狱方之所以给华加戒具,主要由于狱方深感华在牢中太“活跃”。
①国民党“首都警察厅”档案记载:“首都警察厅指令,西效警察局三汊河警察所朱成学等奸匪谍报组织一案,各员警殊著功绩,巡官陈攸康、黄焯生除由本厅各给奖状一件外,并应报请内政部颁给警章。”此外,警员、警长、所长、刑事科长、局长共19人或记大功、或记功、或嘉奖。(摘自《匪首都特刑庭处理朱成学等七人共产党嫌疑的案件摘录》1948年7月,江苏省公安厅档案特号5,目录号7,卷号3350)
②参见本书所载《我们怎样搞出“黑名单”的》一文的注①。
③《破获陶元贵等奸匪谍报组织案报告书(1948.7.10)》,1948年7月,江苏省公安厅档案特号5,目录号7,卷号3350。
④陶之贵在“首都警察厅”的供词中说:“他与那个人(指朱成学)第一次接头是在太平路新闻报馆门面。”
⑤陶元贵在“首都特刑庭”羊皮巷看守所关押期间曾说过:当时去安徽巢县并不是没有轮船,而是因为跑这次交通的钱,周大才还没有给我。
⑥与朱、华、李他们同一批撤退到巢县黄立河的还有另外三人(王国庆、郭万功、丁潮润),他们的交通员为唐世贵。这情况,当时朱是知道的,但在狱中朱没讲过,因此华、李直到解放后很久才晓得。
⑦见:《刑事申请》,收集在国民党“首都特刑庭”档案总171号,现存在第二历史档案馆。